在法律的框架下,短视频的未来才更美好

2021年04月27日08: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峻峰

  4月23日晚,17家影视行业协会、54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514名影视行业人士,联合发布倡议书,称只有对影视作品内容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才能让行业生生不息。4月25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积极回应上述倡议,明确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近几年,随着数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网络短视频行业也发展迅猛。与此同时,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权利人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关注。

  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的一项重要规定。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但是,各类著作权侵权行为依然多发,不仅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影响了国家知识产权的发展,侵蚀了法律的权威和公序良俗。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明确指出,立法是为了更好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很多人只看到短视频点击量疯涨带来无限的流量效应,实际上,多数短视频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是依附于长视频的寄生品。很多短视频制作者通过剽窃、剪辑或者嫁接,甚至恶搞、歪曲,从影视作品的“大蛋糕”上切走一块供自己“享用”。

  大量的短视频侵权行为没有得到治理,一是因为这样的短视频量实在太大,治理起来有难度;二是因为依法治理是一个由认知转变到逐渐规范的复杂的过程。要解决短视频侵权问题,首先要增强短视频提供者的法治意识,明确哪些行为是侵权行为,从源头上尽可能避免侵权。其次,要落实传播平台的监管和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侵权责任”和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对此都有明确规定。有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下一步就要看怎样贯彻落实。

  任何事物从萌芽、发展、壮大都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走得过快,就会产生一些超越治理的东西。因此,需要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举措,从理念上澄清误解,并增强依法治理的意识,把相关事项纳入法治轨道。如果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没有法治根基,不是在合法的土壤上生长起来的,就必然没有长久的未来,最终还会导致整个行业的夭折。

  短视频的发展空间在法律的框架下会更加远大,公众也希望看到有价值有内容的短视频,这就呼唤更多更好的原创性短视出现。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原创短视频发展需要倒逼机制的情况下,短视频提供者能够依法制作、使用、传播短视频,短视频的未来才是光明的未来,短视频行业才有更好的明天。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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