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迪
4月23日,《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其中提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
@阿彤:这个管理办法太及时了。我最讨厌可以随意删除评论的卖家。此外,还有一些营销号给商品打广告,却设置不准评论或者选择性开放评论,这个也应规范一下,以免误导潜在的消费者。
@是甜甜吖:从卖家的角度看,还应该完善遭到恶意差评后的申诉机制,避免有人不当竞争,恶意中伤卖家,平等保护各方主体的权益。
@追风的龙虾:网购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通过其他人的评论看商品到底怎么样。刷好评、删差评就是欺骗消费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里:有些卖家卖完一批货就删除链接,再用新的链接卖同一个商品,这样买家也看不到评论,这种行为也应该制止,防止卖家钻空子。
@Silk稻谷:直播带货越来越火,行业规则随之不断完善,这对从业者也是一种保护,因为只有这样,整个行业才能得到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