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应坚持以人为本

2021年05月07日14:10

来源:大河报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5月1日,网传西安一位出租车司机于车内猝死,但其出租车仍被交警贴条处罚。5月4日晚,西安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组查明:纠正违停过程中,当日涉事警务人员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简单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存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民警予以警告处分,对责任辅警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队负责人予以诫勉。

  回顾此次事件,是由一连串意外造成的:的哥猝死在车内是一个意外,交警经过现场也是一个意外,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交警没有理会出租车里已经猝死的司机,而是贴了一张罚款就离开了。网友提供的截图显示,出租车司机背靠在副驾驶座位上,出租车四扇车窗均为打开状态,主驾驶位的车窗上被贴上了罚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处理违停的时候,如果司机在场,首先应口头警告并劝其驶离。这也是交通执法活动的根本宗旨,那就是首先要消除违法状态。但某些交警在贴条的过程中,就像是在跟司机打游击,不仅有人抢着贴罚单,甚至还有人偷着贴罚单,根本不管车里有人没人。那些“目中无人”的执法者,无疑是令人感到失望的,如果执法者能多一点细心,那张刺目的罚单本不该出现,这也是涉事交警被问责的原因所在。

  如何权衡执法效果与目的,是每个执法者面对的终极拷问。西安警方表示,要以此事为鉴,举一反三,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意识。实际上,执法者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以人为本的执法目的,由此需要提高和完善的是管理体系,而不只是个人的服务意识。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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