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终结办卡乱象

2021年05月31日09:01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孙梦飞

  “游泳健身了解一下……”当下,健身成为许多人的生活日常。然而,困扰消费者的问题也相伴而生,“办卡一分钟,退卡路不通”是被吐槽最多的现象。

  5月28日,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办卡交费概不退还,过期单用途预付卡视为已消费,余额归经营者所有,“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表述都属于“霸王条款”,将被禁止出现在合同中。经营者一旦违规,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预付卡消费被不少商家青睐,而一些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中载明“一经售出、概不退卡”等类似条款,使办卡消费经常出现侵权行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激发消费潜能,权益保障机制必须跟上。靠商家自律,难以让消费者脱离维权困境,要终结“办卡容易退卡难”,还应从加强监管入手。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都出台了类似的条例、规定等,就预付卡办理引导规范经营者,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强化监督管理,做到能管事、真管事,让消费路上的“关卡”越来越少。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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