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全面总结了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用10章74条的篇幅,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规定,为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系统领会《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把握内涵要义,统筹抓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在学法、立法和用法方面下功夫、出实招,筑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治屏障。
深入学法,营造以法治促振兴的良好氛围。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完成之后,三农工作重心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历史性转移,在这一背景和时间节点下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可谓是恰逢其时、意义非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为契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法治学习,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八五”普法、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掀起一场学习的热潮。同时,广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利用“四进”活动、农民丰收节等契机,创新传播方式,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的良好氛围。
健全立法,破除制约乡村振兴的荆棘桎梏。《乡村振兴促进法》是首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阐述了乡村振兴未来跟谁走、往哪里走、怎么走的问题,但既有法律框架、政策体系仍有诸多亟待完善的方面。要立足于现有基础,抓紧梳理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不符合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规定文件要及时清理,对法律责任不明晰的、实施起来难以落地的、没有抓手的该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对尚未涉足的空白领域和新型问题,要尽早启动立法研究,补齐法律短板。要明确工作重点,加快推动粮食安全、种业创新、耕地保护等关键领域的立法修法。要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要框定更为明确的责任边界、考核要求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主体,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相结合的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
全面用法,发挥乡村振兴的依法治理成效。《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工作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为新阶段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村富裕富足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用法意识,确保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落到实处。一方面,要提高农业农村领域依法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装备建设,强化农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匹配的考核制度,围绕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产业发展、组织建设、文化振兴等重点任务,量化考核检查指标,注重工作实绩体现,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责任,以有力的保障体系发挥乡村振兴的法治成效。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契机,深入学法、完善立法、全面用法,我们必将使得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从梦想照进现实。(熊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