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何时能主动撤除所有普速列车上的吸烟区?

2021年06月10日16:01

来源:大河网

  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民法典生效后全国首例“无烟列车”公益诉讼有了调解结果。“按照调解协议,铁路北京局、铁路兰州局、铁路总公司三被告在涉案列车上的吸烟区及吸烟装置将全面取消。”(6月10日大众网)

  虽然“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已经印在了每个烟盒上,但是由于没有强制效力,所以很多烟民依然是视若无睹、我行我素。同样,尽管二手烟的危害很大,令人非常厌恶,可是在缺乏强有力限制的情况下,在一些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还是随处可见有人吞云吐雾。

  如在普速列车上,至今仍然设有吸烟区,并不禁止旅客在车内吸烟,这一问题可谓饱受诟病。显而易见,普速列车乘客的命也是命,他们也有向车厢内扩散的二手烟说不,争取自由呼吸权,维护自我身体健康的诉求和权力。

  今年1月份,公益组织中国绿发会代表广大普速列车乘客,就K41/K42次和Y535/Y536次列车上的烟草污染问题,对相关铁路企业提起了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并获法院正式立案,从而开启了民法典施行之后列车控烟诉讼维权的先河。

  根据绿发会的现场调查和检测,在上述列车车厢接头处设有烟具、贴有吸烟区标识,部分乘客不仅在吸烟区吸烟甚至还在卧铺洗漱区吸烟,无任何人进行管理和制止,且当时正值寒假,车上较多未成年人。当时使用空气检测仪测量显示,车厢接头处有人吸烟后,车厢中部的空气污染指数明显翻倍,PM2.5较无人吸烟时超标9.66倍。

  由此可见,普速列车上的吸烟问题,不止让人感到不适,而且确实严重污染车内空气环境,危及他人身体健康。而铁路运营企业对列车内的吸烟污染问题负有法定的监管责任和义务。正是由于他们在普速列车上设置吸烟区,允许在列车内吸烟并放任管理,这才造成列车内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因此理应承担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

  现在,经法院调解,被告方面同意取消上述两列车上的吸烟区并拆除烟灰盒等吸烟装置,还将进行控制吸烟提示,加强控制吸烟的宣传。这可谓调解一小步,控烟一大步,这一调解结果也彰显了司法对于强化公共场所控烟,保护公民“拒烟权”的支持态度,因此具有很强的典型意义。

  不过,也应看到,这一调解还有不小的局限性。它只是要求在涉案两列列车上取消吸烟区,同时也只是要求铁路方面加强控烟提示。人们更加期待,能够早日取消全部普速列车上的吸烟区并落实全面禁烟规定而不仅仅只是提醒。这需要“铁老大”主动履行控烟社会责任,积极打造“无烟列车”与“无烟车站”和“无烟站台”,将全国所有铁路区域建成禁烟示范区,而不是等他人来告。更需要制定出台更为严格的强制控烟法规,使人们在外能够自由呼吸,不再受二手烟之困。(徐建辉)

编辑:孙振恒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