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还是别上楼了

2021年07月06日07:32

来源:顶端新闻·大河报

  □赵志疆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曾经,中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现在,这个称呼应该改成“电动自行车王国”。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总数接近3亿辆。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不仅给公共出行带来了巨大便利,也给小区管理带来了不少麻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是很多小区共同面对的管理难题。

  在楼道里给电动车充电是危险的,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未必人人都能听得进去。因为,乱停乱放带来的方便是个人的,而安全隐患是大家的。所以,总有人不把大家的安全和利益放在眼里。更无奈的是,大家往往拿这种不讲公德的人毫无办法,因为物业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现在好了,乱停乱放电动车已经纳入了消防行政处罚的范围,由此意味着不但明确了处罚标准,而且明确了执法机构。

  处罚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对于普遍存在的陋习,没有处罚是万万不能的。明确了处罚标准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确保每一种乱停乱放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仅靠公安消防部门显然远远不够,因为电动车数量太多,而且分散在各个社区楼宇,消防员不可能24小时上门排查。邻居举报也不是长远之策,因为这多多少少会造成邻里之间的矛盾。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首先应该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的作用。一方面,应该实现小区公共空间的监控全覆盖,这不仅能规范电动车,而且能提高小区的安全防范等级。另一方面,应该提高小区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某些小区的电梯配备了AI智能摄像头,一旦识别有人想推着电动车进电梯,就会自动拒载并且发出语音警示,这样的智能设备值得推广。

  实际上,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处罚规则,并不是为了要处罚谁,而是为了明确一种公共行为准则:只有建立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个人方便才有意义。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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