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千年一遇的特大暴雨突袭河南郑州一带。暴雨如注,河流暴涨,水库倒灌,洪水漫过了地势低洼的城乡地区,低层房屋进水,货物被淹,地铁停运,车辆如积木一般被冲走,受灾群众流离失所,令人揪心,国家和人民群众蒙受了数以亿计的直接重大经济损失。
灾情发生后,河南干群不屈服命运的肆虐,与洪水殊死搏斗,在洪水中展开艰苦卓绝的互助自救,涌现出了诸如基层干部挨家挨户组织转移、好心人开铲车救出70名群众、多位市民于洪水中齐力救人等激动人心的好人好事,气壮山河,催人泪下。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为河南加油、为河南祈福声音此起彼伏,全国党政机关、爱心企业、爱心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纷纷捐款捐物献上爱心,更有的企业、志愿者组织应急救援物资、技术人员前往灾区,与灾区群众一道抵御天灾,掀起了感人肺腑的支援灾区热潮,“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文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大地再次上演,一幕幕义举善举激动人心、催人泪下,让灾区群众感受到了党的温暖、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人世间的美好,看到了生的希望,倍增了重建家园的信心。
一场突如其来的水灾,让部分群众失去家园无家可归,让一些游客滞留当地有家难回,不少企业施以援手降价甚至免费为他们提供住宿,但令人想不到的是,竟然有极少数酒店企业冒天下之大不韪,趁“水”打劫将酒店房间坐地起价,其中有个叫希岸的酒店,将原来二三百一晚的房间,直接涨价到2888元,获取暴利达800%以上,曝光后直接引发社会各界对这种发国难财的行为强烈谴责。
首先,洪灾期间的发国难财行为,是不厚道、不道德的非理性行为。灾区群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有的游客回不了家,家里人牵挂担忧,全社会都在同情他们,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作为酒店这种服务型企业,应该图的是长期效益,是顾客的口碑,更应该讲究道义,秉承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平价或降低价格,为受灾群众提供“一席之地”,为他们遮风避雨。希岸酒店的哄抬物价行为,发的是“国难财”,伤害的是群众感情,与传统美德格格不入,与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所推崇的企业文化、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美德完全背离,必然遭受大众谴责。
其次,趁洪灾之际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3个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哄抬物价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罗列了惩罚的条款,作为一家相当规模的酒店连锁企业,不应该当法盲、更不应该知法犯法,然而,一晚一房间涨价10倍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这类法盲企业收到快查重罚是必须的。
最后,趁洪灾之际哄抬物价,是一种恶劣的广告效应。有一个广告效应叫做“23人效应”,就是1个人得知某一消息后将传递给另外23人,23人再传播给469人,以此类推,这种非正常涨价行为,是恶劣的负能量,当它一传十、十传百以后,里面难免有模仿者,这些唯利是图的人多起来,将直接加剧灾区社会秩序的不和谐性,必然导致出现非受灾人群剥削掠夺受灾人群财富的不正常现象,这是非常危险的,也是党和国家绝对不允许出现的不法、不道义乱象。
“一石激起千层浪”,所幸的是,现在的媒体十分发达,相关职能部门得到消息后,及时介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涉事酒店快查快处,及时中止了违法行为,并做出惩罚决定。涉事酒店也于22日凌晨对外发布了道歉申明,将如数缴纳行政罚款、退回多余多收部分,正犹如没有吃到羊肉却沾上一身膻味的小丑,为自己极不理智的短视行为买了单,一起企业趁“水”打劫行为就此落下帷幕。
趁“水”打劫案件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商家的公民良心、道德素质、社会责任、法治素养在特定时间节点、在利益面前没有经受住考验,给自己的形象招牌抹了黑,给公众留下了势利小人的糟糕印象。我国地域宽广、人口众多,自然灾难难免偶有发生,绝不容许类似趁“水”打劫、趁火打劫案件发生,此案例也时刻提醒我们,一方面还须深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提高社会大众文明素养、道德素质、法治素养,在大灾大难面前务必保持谦谦君子之风、坚守道德底线;另一方面,还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全覆盖、强力度打击,露头就打、应打尽打、快查重处,提高违法犯罪成本,维护和谐安宁社会秩序,让所有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想不敢不能有乱作为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