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解除独家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7月24日中国经济网)
腾讯被罚,网上叫好声一片,甚至有网友跟帖高呼“天下苦腾讯久矣”!人们为什么如此群情激愤?难道只是出于对一家独角兽企业狭隘的羡慕嫉妒恨吗?显然不是。从网上的评论和网民的反映来看,公众对于腾讯“霸盘”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变相剥夺人们“自由听歌权”的状况早已是深有不满。
对此,有人愤言:早就该罚了,我是某云平台会员,哪首歌火了就没版权不能听了,全被腾讯垄断了,应该严罚腾讯一百亿。有人戏言:初闻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无版权。更不乏叫好点赞:干得好,就是不能让这些寡头垄断,享受音乐这是民生底线,让老百姓提升精神文化的享受。
那么腾讯是如何“控盘”网络音乐播放市场,进而损害到广大网友的“听歌自由”,甚至逐步控制了大家的“耳朵”的呢?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给出了答案。
调查表明,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可是之后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得了更高的市场份额,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因此“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也就是说,腾讯通过兼并等“经营者集中行为”,占据了数字音乐市场的主导地位,取得了确定价格及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的“独家”话语权。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轻松将其它对手挤走(“虾米音乐”的下线是不是与此有关呢?),还可以随意设置播放限制、提高服务价格,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听歌权益及优惠福利。这也许正是让腾讯成为众矢之的和监管部门调查对象的主要原因。
诚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音乐也是有版权的,但是网民用户应当为正版音乐播放付费,却没有理由被迫为腾讯的所谓“独家音乐版权”控制下的不合理价格及播放限制买单。作为一个健康的消费市场,就该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就要有充分的竞争与正常的秩序,就不能允许一两家“寡头”垄断市场、“欺行霸市”,随意卡住同业平台的脖子,将消费者权益踩在脚下。这也是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的意义所在。
网络音乐市场不该只有“企鹅”不见“虾米”。此次市场监管部门对腾讯的调查和处罚合法依规、顺乎民意,打破了强加在网民耳朵上的无形“枷锁”,使人们可以更加愉快的享受网络音乐,同时也保障了其它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权益,有利于数字音乐市场繁荣创新发展,堪称一次“正义执法”,令人拍手称快。(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