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河声:低保告别“城乡有别”,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021年07月30日15:01

来源:大河网

  日前,民政部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简称《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所有相关规定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这意味着低保制度城乡统筹的步伐开始加快。(7月30日 《成都日报》)

  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救助的核心制度安排,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早在2012年,民政部就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保障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分道而行”,最显著的差别在于救助金额的不同。目前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69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150元/人·年。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是适应民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需要,更是践行以人为本的诉求。

  加快统筹城乡低保制度恰逢其时,一则城乡低保标准确实有别,统筹城乡低保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差异,维护农村居民生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则我国低保家庭主要集中在农村,他们渴望更多的目光和关怀。唯有城乡保持步调一致,提升其“造血”能力,才能切实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

  《办法》所有规定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这是统筹城乡低保制度的重要一步。无论是加大民生兜底保障,还是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一个也不落下”,无疑都富有现实意义,将有利于困难群众维护自己的基本生活权利,巩固社会救助兜底的脱贫成果。

  如众所知,低保以家庭为单位,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可申请一个低保。《办法》适度扩大低保的保障范围,明确在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无疑更具人文关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办法》还对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了规定、简化民主评议环节、规定了办理时限,推动流程优化再提升,进一步疏通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的“堵点”。

  低保告别“城乡有别”,并不等于完全消除了低保工作的城乡差异。下一步,还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办法》的落实,指导地方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继续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一个不漏地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救尽救”,织密扎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有序。相关工作实践和制度建设步子也应该迈得再大些,再快些,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民生改革中不掉队、赶上来。(孔德淇)

编辑: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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