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是教育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就首次明确了应受到组织处理的17种情形,为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禁区。管好干部、用好干部,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政治监督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要让权力都用在为民服务的实事上,让公权力始终为“公”,就需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使用的监督。既要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也需要对发现的问题念好惩、治、防三字诀,真正地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也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让监督真正地长出“牙齿”,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让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念好“惩”字诀,以霹雳手段彰显监督的刚性。响鼓还需重锤。在监督中发现问题,既需要重视每一个问题,更需要在惩处上毫不放松。要始终把严挺在前面,才能更好地体现监督的刚性,让监督能够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中真正地发挥出实实在在的作用。同时,要以这样的霹雳手段,给那些触碰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让其在权力的面前三思而后行。
念好“治”字诀,以务实态度确保监督的落实。监督是规范使用权力的重要保障,要让监督落到实处尤其需要念好“治”字诀。面对监督中的问题,要提高政治认识,切不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态度只会纵容问题,让问题进一步恶化。显然,要更好地推动监督的落实,既需要务实的工作态度,更需要在治理上不遗余力。要想方设法地解决问题,才能从源头上治理问题。
念好“防”字诀,以治根之法让监督持续见效。监督是为了帮助党员干部始终绷紧“责任弦”,在任何时候都能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既能够强化对监督者自身的要求,也能够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更加严格,才能让监督的效果更长久。当然,要推动党员干部正确用权,还需要紧盯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境。这就需要紧盯权力运行、资金走向、制度保障等等,让监督真正地有实效。
打铁还要自生硬。要推动监督的落实,还需要党员干部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其中尤其需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做实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内运行。(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