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河声:“按规定办”,不是以“法”懒政的“挡箭牌”

2021年08月17日13:29

来源:大河网

  据《半月谈》8月12日报道,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少数地方部门和人员放着问题不解决,动辄以“超出职权范围”“按程序走”“按规定办”等为借口,用政策法规搪塞推诿,引发群众不满。(8月17日广西日报)

  “按规定办”本身没有错误,但把它作为回应基层疑难问题的“灵丹妙药”“万能钥匙”就很值得推敲。群众利益无小事,既然群众遇到麻烦了,自然会向相关部门及人员咨询,以期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其实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很好的途径。

  但遗憾的是,个别工作人员,面对群众合理诉求无动于衷,一句“按规定办”就可以以“法”懒政,拒老百姓于千里之外。

  再好的政策,也需得执行到位才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对于基层干部来说是一项极大地考验,不仅是对工作能力的考验,更是对工作作风的考验。由于政策的制定大多是把握大方向,而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却存在许多没法完全预料的细节问题,这个时候就对干部的工作灵活性提出考验,也是对干部工作作风的一项加试,一名真正的好干部,应该从便民的角度出发,而非用一句简单的“按规定办”就将群众给打发了。

  类似“按规定办”“按程序走”的答复,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不但未促成问题的实质性解决,还有踢皮球、怕担责之嫌。“为官避事平生耻”,对于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符合现实发展需要的事,不能有“好办就办”“难办就不办”的想法,而要有创造条件、创新机制的作为。

  毋庸置疑,基层干部或者公职人员,是百姓的主心骨,不是照本宣科的传声筒,不是唯唯诺诺的木头人,应该而且必须有“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动性,根据具体问题相机运用政策的灵活性,遇到难事急事敢拍板的担当精神。老百姓有难事急事,公职人员应该及时办,好好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蒋文军)


编辑: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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