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发布5起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流调中隐瞒或者未如实陈述活动轨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情等情况,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是有效阻断疫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但是有极少数人明知政府从严防治的要求,却无视疫情传播严重形势,以侥幸心理无视法治,违反限制流动、居家隔离、如实报告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者传播严重风险,要从快从重依纪依法严惩。
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面对疫情,每个人都不应是隔岸观火的“旁观者”,都不可能是不受病毒侵袭的“金刚身”。战“疫”面前,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战斗员”,构建防控铜墙铁壁的“坚守着”。在疫情防控中的任何撒谎行为都是害人害己。
德尔塔病毒传染性和传播力强,传播速度更快,对各地流入人员的排查行动要抢分夺秒地迅速开展,要和病毒传播赛跑,才能快速阻断病毒进一步传播。因此,在流调过程中,流调对象有如实报告的义务,决不能自欺欺人,要及时主动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如实说明真实情况,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隔离措施,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对家人及周边群众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对疫情信息十分关注,反映强烈。权威、真实、准确的信息,对于回应社会关切,安定人心,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地应对疫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极少数人出于满足虚荣、吸引眼球、博取关注等心理,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进行传播,严重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既要绳之以法,又要通过媒体曝光使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疫”是全民公敌!在疫情防控中的任何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行为都是害人害己。不仅自身得不到及时救治,还会把风险扩散到他人身上,威胁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终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李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