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末特卖,清仓直降”、“5000+大牌1折起”、“88会员节,0点开抢”……只要网购留下收件手机号码,便会接连不断地收到电商平台和商家的营销推广短信。赶上购物节大促,手机就会被这样的短信“狂轰滥炸”。(8月27日北京日报)
网购一次“购”来短信轰砸无数次,这是网购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情况,这些短信干扰了我们的生活,暴露了商家对我们个人信息的肆意滥用,当然,也是对我们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商家如此“赠品”应该下架!
如何“下架”呢?治病治根,找到根本,方能彻底解决问题。记者连续几日调查发现,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上,大量网店在拿到顾客收件电话后,长期频繁发送推广短信,而顾客却并未知情或同意。这背后,是电商平台对消费者收件电话、地址等关键隐私信息缺乏有效保护。电商平台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滥用公民个人信息,是利欲心作祟。但是,商家求利是天性,教育疏导不是万能,我们必须在制度、技术设计上卡住商家的这种畸形利欲之心。
建立严格的惩戒制度,让滥用公民信息者得不偿失。现实中,我们发现,广告推销短信的末尾都会带上“回复T/TD短信退订”的字样。其实,这是一种蛮横做法,退订是建立在消费者订阅的基础上,现在反过来,变成商家随意发,却让消费者退订;同时,商家还玩“文字游戏”,比如遇到“回复TD即可退订”时,回复“TD”并无法真正退订,只有回复“复TD即可”才可以。总之,商家就是想出各种手段给你添麻烦,让你不得不接受他的信息。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监管部门必须严惩,对交换消费者信息、对群发短信、对这种“畸形退订”等都要严厉惩戒,让商家得不偿失,产生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敬畏感。
建立严密的技术关卡,订单完成之后,让公民个人信息自动消失。我们在进行严厉惩戒的同时,也应该在技术上进行革新,比如,公民登记个人信息后,给商家使用个人信息限制时间,用完后,公民个人信息自动消失;比如,对商家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监管,只能使用一次,反复使用必须经过公民的同意,等等。总之,我们的技术手段不能光给商家提供方便,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应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技术攻关上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8月20日,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获得通过。11月1日起,将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法律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护航,这是依据,这是靠山,但是,为了落实好这部法律,我们必须在具体制度,具体技术上改革、创新,帮助法律长出爪子和牙齿,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和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处处设卡,最终让这种“狂轰滥炸”短信“赠品”彻底下架。(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