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偷逃税罚2.99亿”是一堂普法课

2021年08月27日13:43

来源:大河网

  8月27日,税务部门公布郑爽案件查处有关情况,郑爽通过拆分收入、假借增资等方式隐匿“天价片酬”,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张恒及相关企业涉嫌策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也将依法受到处理。

  作为公众人物的郑爽,为一己之私,通过“阴阳合同”、虚假“增资”等方式偷逃税款,偷税漏税高达七千多万元,后因担心违法行为暴露,又撤销了之前签订的增资协议,更是“假中造假”,可谓是大错特错。此事经曝光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被广大网友们一致谴责。

  现在,郑爽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算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有力回击。对此,众多网友直呼“大快人心、罪有应得”。其多次故意逃税漏税,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甚至是不主动配合调查、一错再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显然不只是道德层面问题,更涉及违法行为,就应该严肃惩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郑爽的行为扰乱了税款征收秩序,且数额巨大,依法处以罚款无可非议。

  对偷税漏税的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处以高额罚款,不仅是依法执法应有之意,也能起到以案普法的作用。一方面告诉公众,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任何人都没有例外。另一方面提醒公众,无论偷逃税手段如何“升级”,都势必会受到严厉打击,不能心存侥幸、触犯法律。此外,影视行业也应深刻认识到,逃税漏税不只是道德问题,还涉嫌违法,绝不能以身试法触碰“红线”。

  法律就是秩序,需要被信仰。有时候一千次宣传教育,也不如一次法律制裁。郑爽逃税漏税事件之前,多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要求影视从业人员如实申报税额的文件通知,但是她仍然不为所动,一意孤行,可一被税务部门查处后就立马表示悔改,并缴清了税款和滞纳金,由此可见一斑。通过法律的震慑,更好厘清道德与法律边界,更好地约束个人,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引领社会风气好转和文明进步。(陈康)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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