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发放《党员证》,其目的是让党员亮出自己身份,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党员基本情况,党员流转情况、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党员参加党支部学习情况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让党员随时随地都能学习到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和党员的权利,督促每一位党员都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在人民群众当中树立标杆。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没有统一《党员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给党员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各地《党员证》标准不统一亟待规范。
明确功能定位。按照“统一标准、便于管理”理念,应由上级党组织统一制定管理使用办法,对《党员证》的权属主体、功能定位要进行明确规范。要将党员个人基本信息详细记载,以此证明党员身份。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内表彰、民主评议等情况要进行登记,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行使党员权利凭证,党员可持证参加注册地党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对党务公开内容、党内重大决策事项、工作推进情况等提出质询,享受党组织服务,接受党组织帮扶。
强化人本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做好服务,不仅突出党员权利义务,同时又体现关爱党员原则,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措施,强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区域内,无论是城市党员,还是农村党员;无论是本地党员,还是外地流动党员,均可持《党员证》在其居住地或工作地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参加活动,行使权利,享受服务,接受帮扶。党组织把在本地注册的全体党员作为工作对象,努力实现全覆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党员管理难、活动开展难等问题。
严格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党员证》统一印制,实行专人专号,基层党委负责《党员证》颁发、注销、年审等工作;基层党支部负责《党员证》内容填写、注册登记、日常查验等工作。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年度考核,以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对每名党员的《党员证》使用情况、内容更新情况进行审查。
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把《党员证》管理使用制度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亮出身份、亮出职责、亮出业绩”、“举旗帜、亮身份、作表率”等各具特色的“党员亮身份”主题实践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的多样性和生动性,促进党员主动“亮证”,积极为党组织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结对帮扶、便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