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东京奥运会告一段落,东京残奥会继续演绎着以“互相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为代表的奥林匹克精神,残疾人运动员靠自身顽强不屈、永不言弃的精神在运动场上诠释着别样的精彩,展现了残奥会的别样之美。
残奥会之美在于平等之美。正如《奥林匹克宪章》写道:“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残奥会为全世界残疾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技的平台,搭建了一个放飞梦想的舞台,自1960年残奥会创办以来,四年一届的残奥会坚持与奥运会同样举办,助推残奥会与奥运会具有平等地位和声誉,使残疾人运动员在赛场上超越自我,突破极限,尽情绽放,成就更好的自己。
残奥会之美在于拼搏之美。失去双臂也可以游泳,下身瘫痪也可以投掷铁饼,双目失明也可以飞奔……这些听起来不可思的事情,残奥会选手在赛场上为我们一一展示,努力突破极限。他们克服万难,突破生理和心理的局限,凭借无数次的拼搏与坚持,实现“逆风飞翔”。最是拼搏动人心,他们用不屈的灵魂向生命抗争,为我们呈现了别样的精彩,让我们震撼、感动。残奥会赛场上的运动员是无数残疾人运动员拼搏精神的缩影,他们虽身有残疾,却给予我们前进的力量,为我们带来信心和希望。
残奥会之美在于包容之美。残奥会之于残疾人的意义,远远超越运动与竞技本身,不仅体现了传统的体育精神,更向人类传递着尊重与理解,希望与包容。残奥会坚持以运动员为中心并体现包容性,努力为运动员打造一流的比赛场地、设施和服务,将包容、美好、希望等理念贯穿始终,让更多的人尊重残疾人、关爱残疾人。与此同时,随着残奥会以及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的举办,相应的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也在不断完善,助推更加包容性社会的形成。
相比奥运会展现的竞技之美,残奥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是意志之美,在感动与震撼的同时,愿我们,我们的社会更多的关注残疾人,关注弱势群体,让更多的人感受爱与希望。(孟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