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法是“正己正人”的“新利器”

2021年09月02日17:04

来源:大河网

  “谁来监督纪委监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这个问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就是“正己正人”的“新利器”。监察官是监督“官”的“官”,监察官法作为规范监察官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法,对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作出了制度安排。

  “正己”的“新利器”。“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才能律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监察官法就是“正己”的“新利器”。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监察官法就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完整规范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强调贯彻人民至上的理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把严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有利于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察权。

  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防止“灯下黑”、提高自身免疫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课题。强化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是监察官法的重中之重。监察官法充分总结提炼现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中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要求,吸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功经验,纪检监察干部可以学到、感到监察官法通篇强调对监察官的严格监督、严管厚爱。

  “正人”的“新利器”。“正己后正人,律己后律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边界的地方为止。”监察官法就是让监察官“正己后正人,律己后律人。”监察官法就是让监察官用好权。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监察官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队伍执纪执法权力很大、责任很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监察官法坚持责任法定位,着重规范监察官依法履职。监察官法就是让监察官执好法。

  “唯无瑕者可以戮人,唯自净者可以净人。”如此,反腐败就会更有力。监察官法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宪法和监察法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责任法”的定位,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中国特色监察官制度,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又一重要制度性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反腐败立法。监察官法无疑是国家反腐败的又一“新利器”。(张金雷)

编辑: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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