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父母育儿假”成空谈

2021年09月09日10:39

来源:河南日报

  今年初,32岁的张欣(化名)迎来第二个宝宝。对于是否考虑生三孩,她有些苦恼:“现在孩子怎么带是我们最需要考虑的事情,两边父母在轮流排班,实在不行,我得考虑辞职。”如今,“生了孩子没人带”已成为一些年轻人不敢生、不愿育的一大原因。而对国家早已提出的“父母育儿假”,有些年轻的宝妈表示“不是太了解”。(据9月8日《中国青年报》)

  早在2019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父母育儿假”进行鼓励、支持,不少地方也作出了积极探索。但在具体的实践中,许多年轻夫妻却遭遇了不少“不能休、不敢休”的尴尬——对企业来说,单位的岗位有限,用工成本有限,平时“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员工因“父母育儿假”离岗,必然要安排人员替岗,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于员工而言,虽然期盼“父母育儿假”的落实,但也会担心因休假而降低薪资、影响升迁,甚至被变相辞退。

  因此,要想让“父母育儿假”早日从纸面走向现实,必须多管齐下,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和诉求。首先,各级政府要协调各方,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要对“父母育儿假”做出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鼓励、支持、引导企业,主动为年轻的父母安排“父母育儿假”;此外,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响应并主动保障员工的休假权,让员工感受到人文关怀的温暖,进而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凝聚力。

  其次,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及时妥善安排人员接替,确保年轻父母在休“父母育儿假”期间工作不断线,在推动和落实“父母育儿假”上起到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最后,广大员工也要放下各种顾虑,明白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神圣权利,如果因休假被单位解聘或扣工资,要大胆地向劳动监察部门、工会或司法部门寻求帮助。

  总之,家庭育儿是为国家和社会“育苗”。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父母育儿假”,实现更高水平的幼有所育,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如此,“父母育儿假”才不至于沦为看上去很美的空头许诺。(袁文良)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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