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考试“枪手”的子弹“一会儿都不能飞”

2021年11月05日09:32

来源:大河网

  “某某银行笔试发车!包进面试!100%一手题源答案……”眼下,正值秋季校园招聘旺季。众多企业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将招聘笔试从线下改为线上进行。而此时,“助考”组织者则瞄准了这一“商机”,推出付费“助考”服务,雇用“枪手”帮助考生作弊。(11月4日《检察日报》)

  疫情之下的生活有了新的变化,疫情之下的招聘方式也随之有了新的变化。在倡导“多线上”和“少线下”的疫情常态防控之下,不少招聘考试取消了“传统的考场”换成了“网络的考试”。尤其是在笔试环节,网络考试成为了一种主流。这是应对疫情该有的措施。

  然而“网络考试”也是存在漏洞的。比如,诚信方面就需要多些“自我约束”,因为这样的考试“容易作弊”。正是看到了“网络考试”的漏洞,一些“精明的生意人”将目光盯向了这里,出现了专门从事“网络考试中介”“网络考试枪手”的群体,“网络考试作弊”的生意越做越大。提供的服务也是五花八门,简单一句话就是“你敢给钱”我就敢“让你满意”。

  对于参加招聘考试的人来说,需要知道的是,只有真才实学才是立足之本,你要想有“美好的未来”就需要有“真正的实力”。依靠各种手段进入好的工作单位,即便能够轻轻松松进入,也未必就能如其所愿。毕竟眼下公司的管理制度很难让你“浑水摸鱼”,都是靠实绩说话的,都是靠本领吃饭的,你自己没有“金刚钻”,是干不了“瓷器活”的。终究会因为自己的水平不行,被企业所淘汰。因此,参加“网络考试”还是自己亲力亲为的好。更重要的是,眼下是一个越来越重视诚信的时代,诚信是法宝,不讲诚信最终只会是害了自己。

  而对于从事“网络考试中介”“网络考试枪手”的群体来说,更需要知道的是赚钱没有问题,违法赚钱就有了问题。对财富的追逐需要符合游戏规则,做违法的生意是不可能长久的。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作弊行为也作出了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因此触碰了法律,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疫情之下的“网络考试”岂能成为“新的生意”?该向“网络考试枪手”开枪了,网络考试枪手的子弹“一会儿都不能飞”,需要从技术防控、严厉打击、诚信教育等多个层面做些事情。(郭元鹏)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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