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别忘个人信息安全

2021年11月12日09:56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张景林

  “对方打电话说我网购的素颜霜批次产品有问题,可退款赔付,需要提供支付宝账号。我给了之后,对方又说需要开通另一个账号才能转钱……”近日,吉林长春祝女士刚收到“双十一”首轮大促活动的网购包裹,就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据11月11日《工人日报》报道)

  先是营销短信轰炸,又来疑似诈骗电话,个人信息什么时候才能不“裸奔”?祝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比如,一名网友在某电商平台购物后,立即有营销人员通过搜索手机号码添加微信好友。再如,有商家寄空包裹“刷单”,消费者没有购买商品,却莫名其妙地收到了空包裹,说明信息已经被泄露。每到“双十一”,套路颇深的精准推送、不胜其烦的短信骚扰、莫名其妙的诈骗电话令人“头疼”不已,一些不法团伙掌握个人信息之精准,令人“细思极恐”。

  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双十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再次引发关注。《中国消费者》杂志社联合相关单位发布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调查报告显示,存在消费者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消费者主动保护个人信息意识不强等现象。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特别义务,要求其制定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同时,赋予消费者监督权,不仅如此,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消费者个人的维权,首次提出了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不仅要求互联网平台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等行为,消费者个人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要敢于“较真儿”,发现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经营者违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不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有关机关提出公益诉讼的申请。在维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消费者敢于“较真儿”,不仅会赢得尊重,也会令一些不法商家有所收敛,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现象也会减少。面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不法现象,有的消费者不想浪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选择“沉默”,只会让不法商家更加肆无忌惮。

  守护好个人隐私,消费者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对于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等个人信息,在网站上填写时要谨慎,防止被“套路”,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不通过陌生短信提供的链接等下载应用程序,防止个人信息被“套取”;收到快递后,对于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个人信息被窃取。

编辑: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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