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官司”有“真麻烦”

2021年11月18日09:17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还发布近年来人民法院整治虚假诉讼的10个典型案例。

  虚假诉讼,是指通过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23万件,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等领域是虚假诉讼的易发领域。虚假诉讼危害极大。很多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是在二审或再审法庭审理中才被发现,在这一系列的司法过程中,严重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还极有可能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受到不应有的损害。可以说,虚假诉讼败坏社会风气、妨碍公平竞争、损害司法权威、阻碍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或者联合出台《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等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不断加大审查甄别力度,力求形成共同惩治合力,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建设。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对惩治涉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提出总体从严、打击重点、刑民协同三方面要求,从严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总体从严”就是要把虚假诉讼整治机制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力争不让一个虚假诉讼进来,不让一个虚假诉讼出去。“打击重点”就是要对容易滋生虚假诉讼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一方面,要重点打击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易发的传统领域,另一方面,要关注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房屋限购、限售政策等不断抬头的新现象。“刑民协同”就是对虚假诉讼采取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协同整治的措施。

  诉讼不是儿戏。某些当事人不要心存侥幸或者铤而走险来提起虚假诉讼,否则打了“假官司”,会惹上“真麻烦”。(蔡斐)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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