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评论|殴打母亲必严惩,家庭不是法外之地

2021年12月03日09:01

来源:齐鲁网

  近日,一则女儿殴打年迈母亲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一女子不断推搡自己的母亲,并朝着母亲头部进行猛烈殴打。据媒体报道,被打者是黑龙江佳木斯中药厂的一名退休职工,今年79岁。施暴女子是佳木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一名公务员。女子要求母亲把工资卡存款交出,不然就要打,而其对母亲施暴已并非第一次。事件最新进展是,涉事女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其立案审查。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在这个需要被特别关注的节点,发生了公职人员殴打母亲的事件,在情感上让人难以接受。用法律的释义来看,殴打他人属违法行为,即便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当然,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远不止于此。该女子身为公职人员,殴打母亲,既是妄为子女,更是妄为公仆,违法加失德就要付出更大代价。随着当地纪委的介入,涉事女子必定将面临严厉处罚、严肃问责。

  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年,无论社会形态如何,提倡和遵从孝道从来都是最基本的人伦之道,这是生而为人的基本操守。且不说以自身绵薄之力回报父母的舐犊之情,最基本的底线也应该是不让老人遭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多重折磨。涉事女子之所以在社交媒体上惹了众怒,就在于她践踏了社会道德伦理底线,刺痛了所有人内心深处最为柔软的地方。现实生活之中,有多少人“子欲养而亲不待”,又有多少人空留人生无法弥补的遗憾。父母健在本是儿女之人生福气,涉事女子却以钱财凌驾于亲情之上,动辄以拳脚相加,如此“忤逆”,必定不被法律和道德所容。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一个需要用情感经营的地方。现在整个社会都在倡导良好家风,其中最为基础内容的就是“善待老人”。良好的家风如同无声的教诲,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自己与家人的价值观,生发并激荡成时代新风尚,凝聚起强大的正能量,从而成就更多对社会有用之人。涉事女子身为公职人员,就更应该知晓家风建设的重要性,毕竟这是干事创业的必修功课。一个连良好家风都不秉持的人,又有什么理由能相信她能“为人民服务”?一个公职人员面对的不仅是单位的监督,更有社会的评议。对殴打母亲事件绝不姑息,就是要以此为警醒,对公职人员的家风道德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诚然,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但生活的酸甜苦辣并不能成为一个人违法乱纪的借口。试想,如果该事件视频没有公布出来,老人又要承受多少皮肉之苦,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对弱者最有力的支持便是法律,我们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尤其点出了家庭不是法外之地这一鲜明语境。社交媒体把这起事件推上了热搜,正是因为家暴不是“家务事”,整个社会都要对它“零容忍”。唯有如此, 才能为更多家庭撑起一片天空。(文/姜先杰)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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