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在群众和舆论监督中工作生活

2021年12月03日10:45

来源:大河网

  “狗咬人”事件经媒体多次报道后,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最终由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演变成狗主人被撤职、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处分、当地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整顿大会的舆情事件。虽然事情已经平息,但如不从中总结吸取教训,以“案”促改,“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回顾事件由小到大的升级过程,折射出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转不过弯”,习惯了工作中受党纪国法的监督和约束,却不适应被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尤其是生活中受到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带有立规矩、严约束的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不断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配套法规颁布施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纪法运行机制日趋健全,为开展监督、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守好底线,不触红线,从“不敢”到“不能”到“不想”,广大党员干部习惯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形成了良好的遵纪守法“惯性”。然而,对于制度中设定的群众和舆论监督,部分党员干部仍不习惯、不适应。“心不甘、情不愿”“扭扭捏捏”,要么是一副“官老爷”的姿态,颐指气使、难以接受;要么是抱以无关痛痒的心态,敷衍了事、消极应对;要么是稀里糊涂、不知所措。以致稀疏平常的小事处置失当,本该快速解决的简单事情演变成群情激奋的热点事件,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引发不良后果。

  群众和舆论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和群众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要彻底摒弃官僚主义思想,厚植人民情怀,从思想上认同、心理上习惯,才能“大大方方”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并以此为镜,正衣冠、匡得失,时刻在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环绕下工作生活,逐渐养成行动上的自觉,使其成为“一日三餐”“家常便饭”。同时,更要“化被动为主动”,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开门纳谏、网络问政,走好线上线下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在舆论中“洗洗澡”,到群众中“晒太阳”。在群众和舆论监督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牢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心怀对群众的那股亲劲、抓工作的那股韧劲、干事业的那股拼劲,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刘永安)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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