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青要山镇在“三清两建”工作中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通过驻村县镇工作专班和公安部门的共同努力,摸索出“专班 公安”的班组管理服务方式,解决了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持续推进乡村振兴。(12月20日,洛阳日报)
为民办实事是党员干部践行初心的体现,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直接体现。为民办实事,不分大小事。只有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用心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当然办好群众的大小事,关键“在状态”。如果党员干部遇到群众的事,便消极怠工“慢作为”、瞻前顾后“不担当”、敷衍了事“不作为”,那么势必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要始终“在状态”。
为民办实事要“有状态”。针对山查村林地、荒地管理混乱的特点,“专班 公安”工作组指派人员到国土部门调取林权证资料信息,多次组织村组干部开会,讲明政策,实现了8个生产组历任之间手续的一次性清缴;在违建拆除及集体土地清收过程中,工作组会同镇派出所直接介入,将问询地点设在该所,实行组合问询。这种直接面对面办实事,不仅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而且还可以赢得群众的支持,从而增进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感情。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在为民办实事上要始终保持“有状态”,尤其是面对困难、“硬骨头”时,要迅速进入“状态”高效为民服务,竭尽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为民办实事要“在状态”。青要山镇“专班 公安”工作组在山查村“三清两建”工作中,吃住在村,利用中午、晚上等休息时间受理举报、整理材料,并积极走访调查,确保材料准确。即便遇到再难解决的事情、面对诸多的不理解,依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第一时间进行研究、拿出解决方案,而不是能拖则拖、能躲则躲。山查村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就在于工作组真抓实干“在状态”。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立即、马上办好群众的急难愁盼,要拿出实招硬招帮助群众解决难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想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把实事办到关键点上,党员干部就得始终“在状态”,无论是深入基层,找准、找透、找实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还是履职尽责,在为民实践中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做勤奋务实、爱岗敬业的表率,做攻坚克难、矢志创新的先锋,沉着冷静应对各类问题,把群众的事情办出实效,都需要党员干部“在状态”。好的“状态”是一种良好的精神风貌,是一种工作态度、一种人生境界。在为民办实事上,只有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持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才能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才能在新的征程中行稳致远。(周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