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费不能光有“算法”

2022年01月27日09:39

来源:河南日报

  每年春节假期,总有一些人因为工作需要坚守岗位。如果7天都加班,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加班费合计为17天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用人单位在节日期间发的红包和春节大礼包不能代替加班费。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拒付加班费,或者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据1月26日《今晚报》)

  虎年春节日益临近,“春节加班费”这一话题又引发热议。尤其是疫情之下,很多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积极响应“就地过年”的倡议,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要“春节加班”。因而,春节加班费能否发放到位,是广大职工关心、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据了解,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春节加班费”往往沦为“纸上福利”。有的用人单位以效益不景气为由拒绝发放加班费;有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能骗则骗,能拖则拖,能躲则躲;更有甚者以解聘相威胁,使得员工生怕被炒鱿鱼而不敢提及加班费。

  节假日如何发放“加班费”,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春节加班费”不能止于“有算法”,而应多管齐下抓落实。用人单位要按规定足额发放加班费,劳动部门要为员工“撑腰做主”,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发放加班费。员工一旦遭遇“春节加班费”被克扣,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叶金福)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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