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检查互认,好事如何做好

2022年03月01日09:39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评论员吕志雄

  让患者得到省钱又优质的治疗,让医生担起救死扶伤的责任。

  据央视财经报道称,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一段时间有效的项目不需重复检查,病情变化较快的相关项目才需重新检查。

  这个《办法》出台,网民赞誉像春风吹放的花朵,一簇簇盛开,都希望有一个完美的结果。从网上舆论看,大家最看好的是两个,一是为患者省钱,二是提高效率。这实在是说到点上了,做一次pet-ct,要花费几千元,如果重复做,患者无疑增加了沉重的负担。换一种角度看,患者转院想寻求更好的治疗时,再把他送到检查科,再做一次检查,难免会耽误及时治疗的时间,影响接诊效率。《办法》的出台,就解决了这两方面的问题。

  不过,以前的不互认,也有医院的苦衷。一是检查水平有差异,一些基层医院的设备性能、检查质量和检查水平不能与三甲医院相比,这是事实。并且,即使同等级医院由于检查仪器、医疗设备、化验水平都不尽相同,检查结果也并不一定完全一致。笔者曾有这样的深切体会,父母在乡医院检查被认定必须做个手术,而到了郑州一个大医院检查,结果却是只需要吃点药就好了。在郑州工作的舅舅,先在一个三甲医院检查,查出大问题,要做大手术,转到另一三甲医院,只做一个微创手术就把病治好了。其次,是病情随时在变。有医疗专业人士指出,“实验室里很多检查的时效性非常短。如有些恶性肿瘤扩散比较快,像小细胞肺癌很短的时间有可能就会出现远处转移,特别是脑转移。如果单纯靠原有的资料和检查报告是不可靠的。”

  所以,这次的互认还设置了原则:“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这是针对实际的有人情有温暖的、富含辩证法的原则,而要把这个原则落到实处,就需要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

  从医生角度看,什么是必须按规定执行的,得划分清楚,什么是必须打破常规要“重复”检查的也必须得说明白。既要他们坚持原则,不能随意为自个口袋或医院的收入重复检查,又要给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权变”权力,让医生给患者以最及时最得当的呵护,遇到《办法》规定的六种情况不怵,该检查的就检查,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安全。从患者及其家属角度来说,要加强宣传,既要让他们了解政策,不花冤枉钱,又要防止害怕花钱继而生成对医生的不信任、一刀切地认为就不应该复查的心理,保证救治效率。

  除此之外,一旦出了医疗事故,是原检查单位的问题,还是后继诊疗医院的问题,这需要从法律上加以细化。让每一个诊病的医生吃颗“定心丸”,让每一个医院有一片责任田,这样才能保证互认不被抵触。从管理者来说,更要考虑方方面面、枝枝叶叶上的问题,既要把住检查互认的底线,又要理解暂时权变的苦衷,让患者得到省钱又优质的治疗,让医生担起救死扶伤的责任,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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