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协商民主“充满烟火气”

2022年03月02日10:44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让基层协商民主﹃充满烟火气﹄

中国的民主,是带着烟火气的民主,通过民主实践深深扎根于老百姓的生活之中。2021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民主》白皮书中指出:“中国人民在火热的基层生活中,摸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充满烟火气的民主形式。”从“小院议事厅”到“板凳民主”,从线下“圆桌会”到线上“议事群”,从“民主恳谈会”到“新村议事会”等,无不展现中国式基层协商民主的勃勃生机。基层协商民主植根基层社会,直面基层问题,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形式基础上,通过赋权于民展开协商,汇聚民意、谋求共识、化解矛盾,不断探索和丰富新的形式和方法,让民主充满烟火气,让基层充满活力。

基层协商民主突出多元主体参与,促进基层治理主体由一元主动式向多元协同式转变。随着基层社会进入转型期,社会事务日益复杂,矛盾纠纷增多,传统的“乡政村治”模式不足以应对日益增长的社会治理需求,基层精英、社会组织、普通群众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是实现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一招。例如,我国有的地区探索出的民主恳谈会,民主恳谈的参与主体不仅有个体的利益要求者,而且有代表集体的利益表达者;有的地区采取的新村发展议事会,在村“两委”之外,由社会威望高、办事能力强、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较公道的村民创建,能够对村“两委”形成监督作用;还有许多地方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尽可能使参与的主体多元化,有了群众的不断参与和更多人的智慧,基层民主实践才能迸发出新的活力。

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方式呈现多样化,推动基层协商实践场域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基层协商民主的特性之一就是形式比较灵活,可以随时就公共事务开展协商,在不同的场域中及时找寻合适的处理方式。顺应基层群众对治理需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的形势,协商民主催生多样化的治理方式。例如,民主恳谈会采用分组讨论与大会审议相结合的协商方式,促使各协商主体认真吸收其他利益主体意见,并结合各自的诉求进行讨论,以寻求自身需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民主议事会采取议事会员联系制,各议事会成员负责联系自身选区农户,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基层协商民主以严格程序规范协商过程,推进基层治理过程由政府管理向多方互动转变。与传统型统治相比,现代民主治理是“多层级治理”。基层协商民主给予群众民主参与的机会,达成现代民主治理的目标。用制度将基层协商的内容、程序等固定下来,能促进从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基层群众的单向度垂直式治理逐渐转向三者互动回应式的治理模式,进而确保基层协商运转有序、充满活力。在现实中,有许多地区完善日常参与程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让意见精准送达各级干部,并根据协商议事建议清单制定工作责任落实清单,让行政行为和政策的制定更加规范科学有效。

基层协商民主重视诚信互惠,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多元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协商民主通过建构利益协调机制,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整合的过程中寻求私益的平衡和公益的最大化,调节冲突利益,满足利益诉求。以信任关系为支撑的协商民主,在协商者间能够产生安全感和确定感,从而达成协作意愿。在协商过程中,多元主体增进沟通与交流、共享信息与资源,为协商目标的达成提供保证。

充满烟火气的基层协商民主,意味着基层协商民主的视野更加宽阔、活动更加经常、方式更加灵活,其落脚点是增强协商的实效。近年来,我国基层协商民主蓬勃发展,但是,也存在“有限协商、议而不决”等问题。因此,应不断加强基层群众的协商能力,发展协商组织,以制度化推进基层协商民主,通过主持人制度、参会人员随机选拔制度、事先信息发布制度、问卷调查决策制度、重大事件民主协商制度等的建设,促进协商规范化和常态化,探索多样化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拓展“会议式”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升协商质量;探索“网络式”协商,建立“互联网+协商”模式,为委员履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载体;开展“开门式”协商,扩大参与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使形成的协商建议意见更具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聚集社情民意,回应群众期盼。


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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