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唯有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才能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不负时代和人民重托。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不务虚功,造福于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政绩观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质、政治立场、政治站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正的政绩要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的检验,而不是为一己之功、一时之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党员干部要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要像焦裕禄、谷文昌、廖俊波、孔繁森等那样,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上,都应从实际出发,从长远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地干事创业、为民造福。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要不慕虚荣,还权于民。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于国于民有利;滥用者,于民于己有害。老一辈革命家在为谁用权的问题上身体力行,为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解放初期,毛泽东同志老家的乡亲来到北京,请主席为他们在城里解决工作。毛泽东严肃地表示,“共产党不是国民党,我不是封建皇帝”,耐心教育说服他们返乡。反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查处郭伯雄、徐才厚、苏荣、白恩培、王敏、周本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他们权力观出现扭曲,“一朝权在手,便把名利捞”,最终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辜负了人民的信任,给家人带来了抹不去的伤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要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更好地为民用好权、服好务、谋好利,把“权力”发挥到“淋漓尽致”,不负人民不负党。要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要不图虚名,执政为民。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实现初心,完成使命,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事业。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上,不论做何种工作,都要充分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事业,要从人民的需要和福祉出发,把精力和才干都投入到造福人民的伟大事业中,要把个人事业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把个人追求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不能因小聪明而误了大事。要从关心群众的“小事”“急事”做起,打通堵点难点,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实际问题、民生实事,要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陈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