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无论是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将粮食安全提到“国之大者”的战略高度,作出的“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重要指示,都对新时期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文件,通过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有效解决了我国面临的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过度依靠中央等粮食安全领域阶段性问题,有力保障了我国粮食生产的“十八连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内国际形势变化,现有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难以解决地方党委政府权责不一、党员领导干部对粮食安全风险认知不够、部分地方难以从政治高度看待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等新问题,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为此,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指出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明确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将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从政治责任的高度切实推进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2022年是落实党政同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第一年,怎么考?才能使地方党委政府将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起扛、扛一起;考什么?才能让粮食安全实现种产购加储销全领域、全天候安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保障机制体系。这既是当前粮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考验着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意识和行政管理智慧。
首考也是大考,既不能新瓶子装旧酒,也不能穿新鞋走老路,更不能让地方党委只挂帅不出征。需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切实拿出地方党委政治责任量化考核的硬指标,增加地方党委政治引领、政治保障和政治建设等内容,强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考核,督促各级党委自觉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采取“长牙齿”措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要不断完善原有考核指标,从种源到生产、储备、加工、流通、销售、监管全链条抓实粮食安全。不断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与提升耕地面积和质量;提高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和机械化程度,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完善本地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提升粮食收储流通、应急保障调控能力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压实党政同责履行粮食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并举,把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实行刚性指标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制度,确保地方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重任,重农抓粮,下大力气解决粮食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不只是政府的事、一个单位的事、粮食主产区的事,是事关全局的事、大家共同的事,必须一起抓、一起扛。
“对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削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第一要务”,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做到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坚决落实什么、做好什么,确保“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为党和国家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保障。(刘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