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推荐评选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功绩导向,注重群众公认,选树一批近年来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做出突出成绩、时代特征鲜明、赢得群众赞誉的公务员先进典型。对于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如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笔者有以下几点看法:
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标准,要做到心中有党,竭诚为党。古人云:“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要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始终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要学深学透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每一点都领会深、领会透,竭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民,真挚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过郑板桥的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思想,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担当好公务员角色。党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党的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一心为民是宗旨。一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必定心系群众,关心人民群众疾苦,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只有一心为民,才能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谋思路、做决策、抓落实,才能对人民群众的冷暖感同身受,才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就会“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声”,就会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
以“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标准,要做到心中有戒,行之有界。清白人生,清平世界,是人们的向往。清风长拂,清气是人民的呼唤。万事万物,一旦与清一致,则别有一番情致。相反,一旦与清背离,目标不清楚,思路不清晰,做人不清白,为官不清廉,必然浑浑噩噩,浑浊不堪。一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必定一心奉公,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依法用权、怀德自重,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抵御腐蚀的坚固堤坝。要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陈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