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意见》精神,烧旺“党的领导、队伍建设、多元共治”这“三把火”,点燃乡村治理“红色引擎”,驱动村级组织治理提质增速。
烧旺“党的领导”这把火,筑牢乡村治理“红色堡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主心骨,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领导力量。要坚持党建引领,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夯实县级抓面、镇级抓片、村级抓点的落实体系,建立县级领导挂点督导、部门领导联村指导、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的落实机制;要深入实施党建网格化制度,推动支部组织体系与乡村振兴网格治理体系有机结合,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派驻组建等方式,推动网格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构建起“党支部+党小组+网格员”治理“铁三角”,全力打通村级组织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建立“双结合、双推动”机制,把村级组织治理与支部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清单、一月一点评”活动,推动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落实。
烧旺“队伍建设”这把火,培育乡村治理“红色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建强基层队伍,为村级组织治理培育强劲动能;要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村干部“乡雁”培育计划,提升村级组织抓乡村治理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干会干能干的“红色队伍”;要完善培养模式,通过“一次建库、分类储备,三级联动、一体培育,动态调整、滚动培养”的模式,构建选拔、培育、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全链条培养机制,逐步破解村干部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等问题;要善于“搭台唱戏”,在农村党员中健全完善以“支部书记带有职党员创业绩、有职党员带无职党员争先锋、全体党员带广大群众促振兴”和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成效”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三带三亮”管理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发挥民政、组织、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牵头协调职能,抓好统筹指导、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烧旺“多元共治”这把火,建立乡村治理“红色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坚持“多元共治”,建立“红色机制”,才能更好推动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机制精简高效、牌子简约明了、证明依规便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要创新村民自治、基层民主协商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要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要确保多元主体以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实践,采取协商会、座谈会、听证会以及问卷调查、信息公开等方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在不同主体间构建便捷、直达的交流通道,汇集各方智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村民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赖正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