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河声:让干部下得心悦诚服

2022年09月23日08:38

来源:大河网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凝聚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划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必将铲除“老爷官、太平官、懒散官”的生存土壤,让不适应、不作为干部下得心悦诚服、心甘情愿。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有的地方在干部任用中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存在,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处理、“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不得不下、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干部因为不想为、不会为、不作为被调整下来。如果任由这些南郭先生、躺平干部占着位子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必将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

  明确“下”的情形。规矩立,方向明。如何让“无为”干部下得有理、下得有据,离不开公平公正的“硬杠杠”。《规定》聚焦高标准严要求,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这就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把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下课”既服气又少怨气的“导航仪”。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方式,坚持考在细处、考在实处、考在深处,用好望远镜、显微镜、平面镜,将考强项与考弱项结合起来,将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结合起来,将一贯表现与关键表现结合起来,既看其才、又看其德,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经济指标、又看民生民情,真正使没状态、耍聪明、无作为的干部“下”有所依。

  整合“下”的渠道。没有优胜劣汰的用人导向,干部队伍就会缺少精气神。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岗位就该发挥岗位的作用,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规定》明确提出:“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有的领导干部身居高位,全然忘记“勤务员、店小二”身份,常年“占山为王”不挪窝,热衷坐吃山空混日子,工作中没有任何想法和打法,怎能对得起头顶上的“乌纱帽”。激浊方能扬清,建立常态化调整机制,对那些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群众不满意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推诿扯皮甚至临阵退缩的,及时果断进行调整,做到“德不配位就去位、才不适岗就调岗、状态不佳就换人”。

  激发“下”的活力。“下”不是一味求全责备,“下”不是一棍子打死,从个人成长和进步的角度来说,“下”也是一种激励,“下”是为了更好地“上”。《规定》明确指出:“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遇到思想上消极懈怠、心灰意冷,工作中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的“下不起”干部,组织上不能对其“贴标签”,需有策略、讲技巧地开展谈心谈话,说明“下”的理由,点透“下”的问题,剖析“下”的原因,使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通过点名调训、红色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强化受调整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他们重温初心、感悟初心、践行初心。“下”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应根据干部的秉性、能力和专长,有针对性调整到更有益于成长的舞台,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剔除“上来容易下去难”的惯性思维,准确认定下的情形,充分研判下的依据,严格履行下的程序,合理运用下的方式,真正让干部下得安心、下得顺心,下得坦坦荡荡、下得心服口服。(胡文彬)

编辑: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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