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第二场记者招待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介绍,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步伐,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流砥柱,是新时代各项工作的先行者、推动者和落实者,必须以身许党、在党为党,对党保持绝对忠诚,而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标准,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标准。组织部门肩负选人用人的艰巨任务,担负着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重要职责,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从严管党治吏的利器,来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对组织忠诚老实,是很有效的试金石。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不是个人家事、私事,更不是只属于自己的隐私,如实向组织报告,体现了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的自觉,也是讲党性、讲原则的必然要求。
从严治吏,不仅要管好领导干部本人,还要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把规矩立起来,把制度严格执行下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的出台非常必要,对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注重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当官发财两条道,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和家里人、身边人,讲求“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坚决避免由“权力光环”导致公权私用或贪污腐败等问题发生。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激励。鲜明亮出用人标尺,严把各个关口,对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有着重大意义。必须将严格的选人用人原则进行到底,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制度,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和“凡提四必”要求,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不断深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巡视整改,及时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发现苗头问题即查即纠,对“老大难”问题持续攻坚,下足“绣花功”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顽疾,推动全面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向纵深发展。( 蔡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