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2023年01月03日08:33

来源:学习时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系统部署,专门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布局有过精准论述,“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要要求,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健全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是核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最重要成就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政治保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

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系,一是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更好地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二是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三是完善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要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其他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同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相衔接,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四是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强化党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五是从机构职能上理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各领域各环节。六是更加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每年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书面述职;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决定和突发重大问题等。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突出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全面”是指从严治党内容无死角、主体全覆盖、贯穿全过程,面向9600多万名党员、49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内容无死角,是指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涵盖党的各方面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方面面,从各方面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主体全覆盖,是指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在党规党纪面前一律平等。特别是要抓住“关键少数”,管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穿全过程,是指全面从严治党的每一项工作都重在细节、重在过程,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重点抓哪些、抓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效果都要具体明确,体现管党治党高标准、严要求。

健全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在“严”上持续用力,营造严的氛围、采取严的措施,不断丰富和深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方式手段。一是抓党内政治生活从严,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二是抓思想从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三是抓制度从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策,是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及时填补制度空白,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质量,确保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加强备案审查和清理,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四是抓治吏从严,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五是抓组织从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六是抓作风从严,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七是抓反腐从严,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注重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治”不仅要解决治什么、怎么治的问题,而且还要解决谁来治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之前一段时间,为什么从严治党在不少地方效果不好、成效不大,关键就是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不清、问责力度疲软、激励机制缺失,使得一些党组织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忘记了自己作为政治组织的本分,弱化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功能和优势。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下决心破解这一难题,就是要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管党治党的所有要求都变成硬性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并久久为功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习惯和自觉。一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教授〕


编辑:林辉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