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一企业发布“关于禁止婚外情和出轨通知”的红头文件,称公司已婚员工如有婚外情、出轨、包养小三等不良情况,将辞退处理。该公司回应记者称,这则通知旨在倡导员工保持家庭和谐,稳定工作。
从文件本身内容来看,该企业旨在倡导正确的婚姻观,守好作风建设这条红线,营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但根据律师分析,该文件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如因婚外情、出轨等原因被辞退,可以依法维权。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高。而有些人在吃饱穿暖的时候,往往精神上的空虚就会透发许多违背公序良俗、破坏家庭的“桃色”事件,甚至有的人还不以此为耻,反以为荣,也是应验了那句“饱暖思淫欲”。
也正因此,该企业的文件发布后,有许多网友坚定支持该企业的决定,认为对家庭肩负责任的人才会对工作有担当。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欲望都管不住,又怎么会主动维护企业形象,为企业带来效益呢?当然,也有人认为企业管得太宽,有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笔者认为,该企业的文件虽然出发点是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但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规章制度的出台都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施行才行。但该文件也确实为我们每一个公民提了个醒,即作为国家建设的一分子,都应该遵守公序良俗,学会自爱自律,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特别是身为体制内人员,堪称政府形象的代言人,更要树立好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清正操守,不拈花惹草,不做违反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的事情,以免因为一时冲动而悔恨终生。(付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