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近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保障动物福利,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拟探索试行“动物轮休”制度,将于2023年12月25日(含)起,对常年游客量较大的幼年大熊猫别墅区域暂试行每周一闭馆管理。闭馆期间,该区域暂停对游客开放,请大家合理规划游览行程。
这一决定旨在进一步保障动物福利,特别是针对常年游客量较大的幼年大熊猫别墅区域。这一举措意味着公园管理单位首次以“动物福利”的理由调整园区的运营制度,而不再只是出于“园区管理的需要”。这一变化值得我们深思,尤其是对于包括动物繁育研究基地、野生动物园等在内的观赏性项目的公园,并有助于提高人们对动物福利的关注,为其他类似公园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范例。
“动物福利”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18 世纪初的英国。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掀起了一场道德改良运动,认为应当禁止残忍地对待动物,这是一种违背怜悯原则的行为。到今天,不少国家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而我国对于“动物福利”的认识仍然存在较大的模糊性。在发生虐待动物或狗咬人等恶性事件后,人们经常会高频地讨论动物福利和动物权益,但同时也伴随着意见分歧和情绪对立。
我国早已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该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非野生动物例如宠物,在与人类发生冲突时,也只能依据《民法典》处理。而在《民法典》中,动物只被视为宠物主人的财产,它们本身并没有权利。
处理善待动物问题,相关法律是社会评判和个人衡量的最重要标准。当这一标准不存在时,不同立场和观点之间的冲突和争议也就无法避免,除了重复的口水战外,很少会有任何结果。
与以往关于善待动物的争议话题不同,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发布了“轮休”公告后,网友们的留言几乎都是赞同的。对这项“轮休”举措,几乎没有人提出质疑,即使有人因为“轮休”而无法看到熊猫宝宝的真面目或影响旅行计划。这一方面是因为大熊猫从未与大众的日常生活发生冲突,具有良好的“美誉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熊猫作为“国宝”,一直在为我国的外交联谊和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做出贡献,人们可能认为它们应该享有相应的“福利”。
但理论上,其他动物,包括作为生产资料的牛马、给人类陪伴的猫狗、作为食物的猪羊,甚至那些流浪动物,作为与人类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生命,它们的“福利”也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
对生命权益的关照,一定是人性中最闪耀的部分。受限于经济社会和公众文明观念的局限,这些福利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只要人们开始承认、接受动物福利保障是值得追求的目标,生态文明的厚度终将日积月累,不断增加。
因此,此次大熊猫“轮休”得到公众的善意回应,可能是一个值得期待的良好起点。(严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