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枫桥之路”,守护百姓生活

2024年01月05日16:06

来源:大河网

  “枫桥经验”是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的典范,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几十年来,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历经六十载栉风沐雨,出自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依然历久弥新。面对基层复杂的矛盾纠纷,党员干部要用好“三味良方”,学习“枫桥经验”,真正做到“治未病”“治已病”“防再病”,以高效能治理守护好百姓高质量生活。

  预防在先,未雨绸缪“治未病”。古人云:“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基层社会治理与中医的治疗理念有异曲同工之妙,“枫桥经验”也始终坚持“预防在先”的治理理念。“风起于青萍之末”,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顽瘴痼疾,必须对症下药,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防范矛盾纠纷的产生、演变和激化放在首位。近些年,浙江省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分层过滤,一体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省法院收案数逐年稳步下降,为“枫桥经验”的发展提供了治理典范。

  精准研判,对症下药“治已病”。民生无小事,点滴系初心,基层是广大群众最近的地方,也是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要聚焦重点领域,做好案件分流,用心用情解开群众的“心结”。例如在基层,针对数量较多的婚姻家庭纠纷,可以开展婚姻家庭领域专项调研,为群众及时普及相关法律,联动妇联、司法局、民政局、调解员进行调解,讲法律、摆事实、讲道理、解心结,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

  德法兼治,合群济众“防再病”。法治与德治虽然都是社会治理的方式,但它们各自有不同的作用与功能,只有把二者相结合,以法律调整人的外在行为,以道德教化人的内心,二者相辅相成,才能有效激活推动基层治理变革重塑的强劲动能。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行民主决策、专家咨询、民生事项公众听证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合理维护利益。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弘扬“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和睦相处、合群济众,防范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演化。

  基层党组织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走稳走好新时代“枫桥之路”。(王悦)

编辑: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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