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带盐”不是好的“代言”

2024年02月22日15:15

来源:大河网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其购买了一盒净含量标注为1.6kg的酱香驴肉礼盒,打开发现其中800g为食用盐,且包装正面没有明确标注,涉嫌欺诈消费者。2月19日,记者联系上了山东蒙之情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孟先生,孟先生称:800g的驴肉拎在手里没分量,为了让消费者拎在手里显得有重量感,因此才在礼盒里放了两袋精制盐。

网帖迅速引发热议,一些网友认为,商家是在玩套路,应该在包装的正面标明产品为驴肉和食用盐的组合礼盒,并标清各品类重量;另一些人则认为,若售价与800g驴肉市价差不多,就不存在问题。其实,我更认同后者的说法。3.2斤驴肉礼盒1.6斤是盐,未必就是“物不所值”,这要看商品的价格。也就是说“你是花多少钱买的”,假如说,价格上没有问题,“驴肉的分量”与“所花的钱”成正比,那么也就“物有所值”了。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3.2斤驴肉礼盒1.6斤是盐就一点问题都没有。正如山东蒙之情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孟先生所回应的“是为了有重量感”,而“为了有重量感”就搞这种“虚头巴脑的礼盒”本身是存在问题的。

一方面,我们的食品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商品占据礼盒的比例有规定,不管是泡沫填充还是纸屑填充,不管是套盒的重量还是包装的重量,都是有详细规定的。尽管说,这个礼盒的填充物,既不是泡沫也不是纸屑,而是两袋食用盐,但依然违反了食品礼盒包装规定。

另一方面,用食用盐增加礼盒的重量,让其“拿着有重量感”,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欺骗,最起码不是正规的营销手段,是“为了让消费者感觉值得”,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其实,更值得关注的是,如此“增加重量感”还不是一家的事情,很多商品都有这样的行为。如此包装,如此营销,即便是“物有所值”也并不“光明磊落”。

现实生活中,很多所谓的礼盒都存在“3.2斤驴肉礼盒1.6斤是盐”相似的情况。茶叶礼盒里放满了泡沫,水果礼盒里装满了纸屑,干果礼盒里套着一层又一层的包装袋,熟食礼盒里甚至有人加上了“很重的防潮块”。或许这些礼盒本身也是“物有所值”的,只是为了“让消费者拎着感觉有重量感”,可是如此礼盒依然属于“岂有此理”。

我们欢迎商家正常的营销,我们欢迎商家创意的包装。但是,说到底我们不需要哗众取宠甚至是套路满满的“花样营销”。“3.2斤驴肉礼盒1.6斤是盐”,是该治治商家的驴脾气了。做生意“要拎得清轻重”!别用“套路的礼盒”砸了自己的脚。如此“带盐”不是好的“代言”!(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


编辑:韩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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