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崇义县出台“零彩礼”“低彩礼”家庭礼遇机制,推进婚俗改革,通过给新人家庭提供子女入学、交通出行、健康体检等正向激励,为爱“减负”。
《礼记》有云:“男女无媒不交,无幣不相见。”彩礼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起源于古代封建社会,男方家庭适度地向女方家庭赠送“彩礼”,代表着男方对女方的尊敬和珍视。但是,近年来“彩礼”却变了味,随着其数额的持续走高,几乎让爱情变成了“买卖”,这不但背离了彩礼的初衷,还给付方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了隐患,在国家连续出台文件整治高价彩礼的大环境下,江西崇义县出台此类文件可谓是顺势而为,但是为爱“减负”不能避坑落井,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根据该县文件规定,“零彩礼”“低彩礼”是指婚嫁时,男方给女方的聘礼、礼金为零或不超过3.9万元,不含返还礼金和嫁妆折价,这样的家庭可以享受十个方面的礼遇政策,包括对此类夫妻的孩子可以优先择校、对此类家庭可以优先享受果园水肥一体化灌溉政策补贴等。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贯彻落实,涉及人民群众观念领域的重大变革,如果没有从思想意识上转变认知,很难做到真正的“移风易俗”,具体落实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比如,一些民众私下里支付了高于3.9万的彩礼,请问民政局等部门如何知晓?另外,受教育权是每个孩子的法定权利,“剥夺”高额彩礼家庭的子女入学和择校的权利,这样的“株连”政策不仅对无辜的孩子不公,更有违法之嫌!
彩礼宜适度,高“嫁”不可“娶”,治理高额彩礼为爱“减负”势在必行,但是不可矫枉过正。相关部门要以婚俗改革为抓手,厘清法律边界加强惩戒,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扎实开展高额彩礼等婚俗陋习治理,有效减轻群众的婚嫁负担。一方面,父母要理性看待彩礼给付,要从子女家庭幸福的长远打算,切莫把闺女当成“摇钱树”敲婚姻的竹杠。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要尽可能将“彩礼纠纷”案例示之于众,让大家知道高价彩礼既不合情也不合法,让高价彩礼从“不要想”变为“不敢要”,再通过实地调研、选树典型等方式将彩礼金额、随礼数额纳入村规民约,提前指导彩礼在经济、观念、习俗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平衡中运行,用自治、德治、法治的合力引导爱情成为婚姻的基石,让彩礼成为情感的纽带。
让彩礼归位于“礼”,婚姻才能始于爱。各级党委政府治理高额彩礼不能蛮干乱为,移风易俗的问题需要精准施策、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要动不动就与“行政”挂钩,实行“捆绑”治理,这样不仅于事无补,还有可能闹出笑话。(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