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河声|别让“乱充电”成为“导火索”

2024年02月27日22:43

来源:大河网

据央广网报道,2月24日凌晨,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有关情况。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44人在院治疗。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架空层电动车堵住通行通道 (来源:红星新闻)

以上火灾事故悲剧令人痛心,南京市市长鞠躬道歉。据了解,目前,当地已经成立调查组,相信查清事实后会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回应社会关切。虽然是否由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还需要相关专业部门做出权威勘测和认定,但是关于居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的火灾隐患问题,则再一次引发了公众的担忧。

近些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5亿辆,相当于每4人就拥有1辆电动自行车。同时,电动自行车“乱充电”引发的火灾隐患也在急剧增加。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数据,2022年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火灾1.8万起,比2021年上升23.4%,接报居住场所内因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居多)故障引发的火灾3242起,比2021年上升17.3%。

事实上,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施行,其第37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该看到,在电动自行车普及的今天,相关企业严格规范电池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性能理所当然。不过,以更为严格的要求管理居民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则更为关键。别让电动自行车“乱充电”成为“导火索”,为此,还需打好“组合拳”,疏堵结合。

一方面是疏。相关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让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等不能“进楼入户”“人车同屋”,更不能恣意“乱充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同时,政府部门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将其纳入公益性服务范畴,结合居民小区实际情况,筹建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装置,落实集中存放和集中充电,在公共空间设置防爆充电柜等措施,从源头上解决业主充电难问题。

另一方面是堵。消防部门要定期对居民小区内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应条款,对居民小区内乱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乱充电”的,责令改正或处罚,让违法者付出相应代价,倒逼公众遵纪守法。同时,居民小区物业要担起主要责任,除了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的办法和充足的充电设施,做好服务和引导工作,也要对那些屡教不改乱停放“乱充电”的车主及时拍照留证,联合消防、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进行处置,真正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曹灿辉)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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