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越席乘车还袭警,女子被刑拘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24年02月29日21:26

来源:大河网

近日,在常德开往深圳的K6595次列车上,一名女子越席乘车且拒绝出示车票和身份证件,态度蛮横,还袭击对其进行劝阻的乘警,最终该女子被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该女子拒绝离开车厢 (图源: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没有谁乐意失去人身自由。坐个火车被刑拘,从普通乘客变成刑事拘留对象,从此留下不光彩的案底,这显然不是该女子预期的结果。或许,在她的眼中,自己不过是占了别人的座位、跟列车员和乘警吵个嘴而已,怎么也上升不到刑拘的程度。但问题是,法律并不会姑息她的所作所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也即,旅客乘车应当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公然违反旅客运输合同约定,强占其他乘客的座位,既是违约行为,也是侵犯其他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当然,从该女子大闹列车的种种表现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止于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之所以设置如此严厉的处罚条款,目的是维护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保护更多公众的合法权益。

回看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霸座事件,该女子在列车上的恶劣表现,不只是霸占座位那么简单。细看有关视频,她还有侮辱、袭击乘警等行为,这类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的撒泼行径,已经超越一般纠纷的界限,构成对公共秩序的扰乱和破坏,进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范围。该女子被铁路警方刑拘,可谓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教育千回,不如严惩一次。从之前的案例看,面对好心劝说,霸座者往往无动于衷,我行我素。对于该女子来说,被警方刑拘,是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埋单”。而这样严厉的处罚,也有助于她认清个体权利的边界、法律法规的红线,懂得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于其他公众而言,有关部门对霸座行为“零容忍”,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真刀实枪的处罚,更能走心入脑。

一个文明的社会需要道德自律,更需要法律他律。近年来,针对列车霸座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不文明行为,我国从立法、执法上果断出手,推动相关条款进入民法典,有关部门也加大了依法处罚力度,一批列车上的霸座“戏精”被绳之以法,或纳入失信“黑名单”,有力地打击了不文明乘车的嚣张气焰。有关部门依法行使处罚权,给沉浸式表演的霸座“戏精”以深刻教训,也推动列车驶向更文明的未来。(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袁平桥)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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