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外卖打包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2024年03月30日17:30

来源:大河网

45.4元一顿的早餐,打包费占了9.5元。这是北京市民王彤(化名)近日在某外卖平台一家米粥铺购买早餐的经历,“打包费太贵了,快赶上一个单品的价钱了”。最近一段时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吐槽点外卖时被强制收取打包费。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每单外卖打包费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有的商家默认打包收费,只要点外卖,就自动添加打包费;有的商家是不勾选打包费就不能下单;有的商家则是让消费者选择打包普通包装还是豪华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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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随着网络订餐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点外卖,不仅方便、快捷,而且省力、省事。但随之而来的是,外卖打包费却成了一个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据了解,商家之所以要收取打包费,缘于多方面的原因,比如: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商家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所以对外卖商品进行打包时,需要收取相应的打包费用。再如:有的店铺有消费立减券,平台还要抽取一部分佣金,如果商家不收打包费就会亏本,因而必须收取相应的打包费。

按说,消费者点外卖,商家适当收取一点打包费,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打包费怎么收、收多少,竟然完全由商家说了算。加之,打包费已成为一个“隐藏”的必选项,消费者根本不知情。

其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对于外卖餐厅在提供外卖服务时默认添加有偿餐具的行为,这种操作方式更像是霸王条款,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也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外卖打包费也需“明码标价”。因此,笔者以为,防范外卖“打包费”收费乱象,还需多方发力。首先,平台要对打包费设置合理上限,明确收费标准,督促商家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收费更合理、更公道。其次,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主体责任,对商家乱收“打包费”行为要严查严管严罚,倒逼商家依规定按标准行事。其三,消费者遭遇商家乱收外卖“打包费”现象,应坚决说“不”,大胆投诉,绝不能“吃哑巴亏”,任凭商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同时,商家也要谨记“打包费”虽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原则上由商家自主定价,但自主定价也要贴合成本,不能违背诚信原则,不能随意“乱标价”“标高价”,更不能强制收费。否则,消费者也会“用脚投票”。

外卖打包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只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支付外卖“打包费”,外卖行业才能良性发展。(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井夫)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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