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无牌照自行车上路被罚说明啥?

2024年04月26日21:21

来源:大河网

近日,南京一网民反映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4月9日17时46分,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逆向骑行自行车,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并对其无牌上路行为予以罚款50元。

王先生此前收到的罚单(帖文截图)

 时下,自行车作为一种再普通不过的交通工具被人们广泛使用,我国也因此成为“自行车王国”。然而,自行车车主上路时因为没有牌照而被罚了50元的款。对于这一怪象,人们不禁要问:权力任性可以到如此地步吗?

  其实,对于自行车上路的规定早已经公之于众。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这一规定也是基于道路交通法的精神。然而,南京交管部门的民警却以自行车没有牌照为由,开具罚款单罚款50元。这位民警究竟是不懂业务,还是“奉命行事”故意而为之,值得公众追问。

滥用执法权也是一种违法行政。我们常说,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权力不能任性,权力一旦任性就会衍生出可怕的后果。由此联想到近下媒体披露的“限耕收费”事件,农民种地要交钱,匪夷所思。可见权力一旦任性,各种荒诞的执法行政行为都能做出来。

 不错,作为公安机关有权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但是执法行为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路无需挂牌照,这是《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的规定,身为交警如果连这种基本规定都不掌握,不能不让公众产生业务素质低的怀疑。

无牌照自行车上路被罚说明啥?一来说明在一些地方交警滥用执法权还普遍存在,依法执法并没有形成自觉行动;二来说明侵害公众利益的事情在一些地方还有市场,必须依法进行规制。人们常说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可从南京这位交警身上人们看不到任何执法为民的影子,看到的是滥用执法权,侵害群众利益。

 可喜的是,南京交警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闻过即改,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对此次执法暴露出的问题,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和执法监管,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从另一方面讲,人民群众要有权利觉醒意识,对各种违法执法行为要敢于说“不”,不能任由违法执法者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默认执法者违法执法也是对违法行为的姑息和纵容,让自己的合法权益继续受到伤害。公民依法办事,才能及时为自己“止损”。

这一个案例警示人们:作为执法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守好执法的边界和尺度,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一切执法行为都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执法权是人民给的,是用来为民造福的,而不是对付人民群众的。不明白这一点,滥用执法权,往轻里说是漠视群众利益,往重里说也是一种违法行政,甚至是犯罪行为。加强对执法者教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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