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 五一期间,为展示南阳良好城市形象,持续优化营商和旅游环境,南阳交警对外地来宛机动车驾驶人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在给予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
南阳市在五一期间对外地车辆“轻微违法不处罚”的政策,是一种法律与人情相结合的创新尝试,它不仅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和人文关怀,也展示了旅游城市的热情和智慧。展现了一个开放、包容、有爱的城市形象,让人们在享受旅游快乐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城市的魅力。
凡是五一期间到南阳来的外地车辆,在出现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时候,在给予警告纠正之后,不罚款、不计分、不扣车。这样的规定显然不仅是提倡的“容错”也是给予的“礼遇”。
有人说,这不是纵容吗?这不是放纵吗?这不是出卖法律法规的尊严吗?这种说法显然是教条的。我们不妨来看看具体的规定:一、对初次来宛的外地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的,不予处罚;二、对在景区周边、不影响安全和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发生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的车辆,不予处罚;三、对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或禁行区域的外地车辆,不予处罚;四、对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五、对因交通事故或施工导致拥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越实线借道通行的,不予处罚;六、对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的,固定相关证据后,适用简易程序认定,不予扣车。
其实,这并非“有法不依”而是“有限宽容”。以上几种情况,都只是轻微交通违法,而且前提条件是“警告纠正后”不予处罚。对于外地游客的非故意性、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宽容的态度,并不是“有法不依”而是“执法灵活”。南阳市的这一政策,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它不是对法律法规的出卖,而是在法律框架内的一种灵活应用。这种容错机制,实际上是对法律精神的一种补充和发扬。它考虑到了外地游客的实际情况,通过给予警告和纠正,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温度。
五一小长假全国各地旅游热潮逐渐升温,人们选择出行放松,享受难得的闲暇时光。然而,对于外地游客而言,不熟悉的道路、不熟悉的环境,往往会带来不小的挑战,会因为陌生而出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并非故意为之,而是无心之举,更为关键的是没有造成任何后果。在这样的背景下,“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的三不原则政策,无疑是对法律法规的一次创新诠释,既显示了法律的柔情一面,也是对游客的一种深情礼遇。
五一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值得推广!(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