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学校放气球逼停地铁,法律不能“没脾气”

2024年05月12日10:39

来源:大河网

近日,一则关于山东一高校运动会放飞气球逼停地铁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5月11日,记者致电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保卫处核实情况,有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发生在5月10日,当日学校举办运动会开幕式时放飞气球,由于风比较大,气球意外飘至附近的地铁电缆上,地铁此时刚好经过,地铁驾驶员采取了紧急刹车。 

“事情已经都处理好了,我们以后举办活动也不会再放气球了,也会加强类似情况的监管。”校方保卫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问题是,如此一次严重的“放气球事故”就如此画上句号,“处理好了,今后不会再放了”?我们有着严肃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只能“生闷气”?法律的严肃性不能“没脾气”。 

气球逼停火车、地铁的新闻并不少见:2012年12月30日,广深动车全线晚点,大量旅客滞留,晚点一小时左右,晚点的原因是一只气球缠绕在动车接触网上所致;2022年10月19日,福建龙漳线龙山至南靖下行线,一个庆典用的气球正好停在铁路线的正上方。行车调度立刻下达命令,让动车采取降弓方式通过该路段,差点造成事故;2023年2月15日,厦门地铁1号线行驶途中被逼停,地铁工作人员检查发现了罪魁祸首竟然是“一个气球”。 

铁路运行安全无小事,一个小小的气球或飘带就有可能导致列车运输秩序混乱。列车高速运行时,与飞机一样,物体的撞击可能造成列车壳体、玻璃破损,不仅对机车司机、列车乘务员、车内旅客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而且对安装在列车车体内的电线、电气设备、精密仪器等造成破坏,可能使列车操控失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法律的底线不容“放飞气球的乱象”一再试探。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放气球事件来看,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行的干扰,这不应是一个“处理好了”的问题。 

为何“气球逼停动车、高铁、地铁”事件时有发生?说明法律的追责成了儿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需要通过实际行动来维护。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这不仅是对事件本身的负责,也是对社会公众的负责。很显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威严在于惩戒。如果法律总是处于“生闷气”的状态,那么它的存在将变得毫无意义,最终会有更多人,将法律“当成空气”。 

放飞气球逼停地铁的事件不应简单画上句号。法律的严肃性不能“没脾气”,期待通过此次事件,能够引起全社会对法律尊严和遵守法律的深刻反思,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的和谐。放飞气球逼停地铁的事件提醒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法律的存在,不能让法律“生闷气”。“没脾气”的法律实际上就是“不作为”,法律不能当“老好人”!学校放气球逼停地铁,法律不可做“生锈的铁”! (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郭元鹏)


编辑: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