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长宁交警在工作中拦下了一辆穿梭在车流里的“老头乐”,它前挂“保时捷”后贴“法拉利”,车牌号SHF88888,在直行车道上直接右转。根据交通法律法规,这类“老头乐”并不具备道路行驶资质。55岁的驾驶员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老头乐”作为一种电动三轮车(有的是电动四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界定为机动车。然而,“老头乐”通常又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的相关技术标准,无法进行机动车登记注册,不能上牌照,也无法购买保险。因此,“老头乐”不具备道路行驶资质,不能合法上路行驶。
有些时候,交管部门为了照顾老年人出行需求,出于人性化考量,对行驶在小路上的“老头乐”只是劝导,并没有处罚,算是开了“黄灯”。然而,一些老年人为了追求速度与便捷,将“老头乐”驾驶到人流量较大的大路上甚至是机动车道上,这不仅违法,而且危机四伏。
“老头乐”车型小巧、操作灵活方便,可以在城市和乡村的道路上自由行驶,为老年人提供出行便利。可是,这种看似方便的“老头乐”,实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这些老年驾驶员无视交规,习惯了实施逆行、抢道、闯红灯、横穿马路、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为交通事故埋下伏笔。
从另一个角度看,“老头乐”在日常使用中还存在火灾隐患,我们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的线路、电器元件等方面的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等故障发生,尽可能地避免火灾事故。
再者,一些驾驶“老头乐”的老年人,被商家“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的宣传语忽悠,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违规驾驶非法车辆上路,还为了耍酷胡乱挂车牌……这些违法行为一旦被追究,就必然付出法律代价。那么,即便不发生交通事故,也成了“老人悲”。
现实中,因违规驾驶“老头乐”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所以,我们支持交管部门依法治理“老头乐”。违规的“老头乐”,潜在的“老头悲”,我们奉劝老人,谨慎选择“老头乐”出行。倘若一定要驾驶“老头乐”,也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并且严格遵守交规,安全出行,别让“老头乐”真的成了“老头悲”。(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