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广东民声热线报道,5月,一名消费者在广州海底捞一家门店就餐时,在一杯饮品中喝出了疑似药丸的异物,经过检测,该异物含有乙酰氨基酚成分。这杯饮品是一杯“二手饮品”,为其他顾客未喝完的饮品,但被服务员送至其他顾客的餐桌上。6月5日,海底捞总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称,该异物为感冒药。涉事门店服务员的操作严重违反了服务流程规范,海底捞已依据制度流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责成区域负责人对该店操作规范进行专项核查辅导,确保服务流程准确与流畅。
作为火锅店的“头部”,海底捞给人们的普遍印象是“贵”和“服务好”。由于其大力宣传“顾客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而且也在某种程度上付诸实践,因此,虽然近年来也被曝过“老鼠爬进食品柜,漏勺掏下水道”等负面消息,但从整体上看,品牌的影响力还在。
可是,服务员给顾客喝“二手饮品”,而且饮品中还有药丸,这样的操作就无法原谅了。
所有消费者到餐厅花钱点餐,都不可能想要吃别人吃过的食物、喝别人喝过的饮品。所有餐饮业的服务员也必然知道,不能拿“二手食物”“二手饮品”给顾客。
给顾客喝“二手饮品”,如此低级甚至低劣的错误几乎不可能发生,此前也极少有类似报道。可是,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大名鼎鼎、以服务好著称的海底捞,岂不是自砸招牌?
前段时间,一则“女子把‘没吃的菜’推销给邻桌”的报道引发关注,赢得不少人的点赞。因为女子的菜没有吃过,而且低价转卖,刚好邻桌又同意,这样一来就成了双赢的事。
然而,海底捞服务员违背顾客的意愿,在其不知情、不同意而且也不可能同意的情况下,把别人喝过而且还有药丸的“二手饮品”给顾客喝,无论其出发点是什么,也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涉事服务员还是海底捞,都必须作出道歉和赔偿,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顾客至上、服务至上”如果只是口号,就不要拿来做噱头。真诚才是必杀技,只有把尊重顾客落到实处,才能赢得口碑、守住品牌。(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