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新疆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罗某2023年6月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系统篡改7名同学报考志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这原本是去年高考招生期间发生的一起案件,不过,判决结果却是最新公布的。再者,尽管篡改他人志愿是违法行为,涉事人员必将受到法律惩戒,可尽管如此,每年还是有类似的“案件”发生,令人唏嘘。所以,此案件虽“旧”,但不乏警示意义。
截图来源:教育部官网
众所周知,志愿优先是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与首要原则。一旦遭恶意篡改,则可能导致考生无法被理想的高校录取,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篡改他人志愿,是违法行为,这真不是开玩笑,也不能认为是无伤大雅的“恶作剧”。于被害人而言,志愿被改不啻一场无妄之灾。因此,篡改他人志愿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不可等闲视之。
本案例中的罗某,因恶意篡改了7名同学的志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据悉,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这意味着,一审即终审。一年半的刑期,虽然不是很漫长,但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也是严厉的惩罚了。事实上,法院如此量刑已经是轻判,因为罗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否则,其刑期将更长。
笔者认为,最高法发布罗某的案例,带给我们三重启示:
首先,很多篡改他人志愿的涉案人并没有利用什么高科技,这表明,志愿填报系统存在安全漏洞需要修补,让技术验证机制追上网络安全新要求。窃以为,防范志愿被恶意篡改,平台可以采用刷脸登录、IP地址登录异常提醒、手机验证码提醒等措施,让报考平台固若金汤。
其次,大家不应罔顾法律的红线,不能恶意篡改他人的志愿。罗某被判一年半的刑期,学业生涯也因此中断,且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污点”,这样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所以,我们应汲取教训,敬畏法律,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
最后,作为高三的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设置较为复杂一点的密码。最关键的还有:一定要妥善保管报考志愿的账号及密码,别轻易相信别人,更不要把志愿账号、密码泄露给他人。
我们期待报考平台、报考的学生以及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汲取教训,亡羊补牢,避免悲剧重演。(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