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家人争吵后,一女子竟把锅碗瓢盆从十几层高楼扔下去泄愤。上周,江苏省如皋法院审结如皋市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24年6月18日,如皋法院审结了该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来源:光明网)
据报道,王某家住如皋市某小区15楼。2023年7月的一天傍晚,王某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口角,为发泄情绪,她在家中将陶瓷碗盘、铁锅、抱枕等物品扔下楼,造成小区内停放的某车辆损坏,损失价值9000余元。据周边群众反映,事发时间段,楼下有多人下班回家或外出散步。所幸,王某所扔重物没有砸中行人,未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将锅碗瓢盆从15楼扔下,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这无疑已触犯了高空抛物罪,因而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判刑,这是罚当其罪,咎由自取,一点不冤。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了公共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有人用物理知识做过计算,一枚鸡蛋从4楼抛下可致人头顶起包,从8楼抛下可致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可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可见,高空抛物的后果很严重。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为遏制高空抛物,法网越织越密,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实施,“高空抛物”正式入刑。此次,王某因高空抛物“获刑”,这完全符合新的量刑标准。
数据显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高空抛物案件,每一起高空抛物案件都以“刑罚”伺候而告终。这说明,今后高空抛物不再像以前那样以后果是否严重来“量刑”,不要以为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不会“担刑责”。此次,王某高空抛物未伤人照样“获刑”,就是一个明证。
高空抛物未伤人照样“获刑”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笔者衷心希望每一位家住高楼的居民朋友不妨“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自觉远离高空抛物,从而共同守护好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当然,要遏制高空抛物,还需多措并举。一方面,需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居民都知晓高空抛物已经入刑,从源头上提高社会认知;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科技防控,不妨通过安装高空抛物智能监控系统、算法识别高空抛物行为并进行轨迹分析等方式,去更好地震慑高空抛物行为。如此,类似高空抛物“获刑”的案例才会越来越少。(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魏芳)